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网上信访平台 点击开始信访

信访答复
姓名: 孙显赫
时间: 2023-09-08 11:45:23
标题: 南山法院不作为,不依法履职尽责,偏袒被告,让信访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信访内容: 信访人,发现被告王忠华,在南山法院(2022)黑0404民初224号判决生效后,把名下车辆转移变卖,把变卖的财产,优先偿还私人债务的!!!
  信访人拿出相关优先偿还私人债务,辽宁与黑龙江指导意见,加上省外、省内、本市中院相同案例,南山法院依旧认为不构成拒执罪,不依法履职尽责偏袒被告;并不出示相关不构成犯罪证明,剥夺信访人刑事自诉的权利!!!
  甚至说南山法院,连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6)黑04刑终11号案例;都不予采纳!!!
  信访者也在南山法院多次信访,均没有得到结果!!!
  希望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相关答复!!!
一、辽宁省拒执罪指导意见,黑龙江省拒执罪指导意见:
  沈中法{2023}80号文《执行义务人非法定理由优先偿还他人债务的》!!!
  黑高法{2015}40号文《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省外相同案例:
  ①山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04刑终302号、
  ②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法院(2018)鄂0502刑初89号、
  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2016)皖0881刑初71号;
  以上案例均是,非法定理由优先偿还他人债务的,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构成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三、本省相同案例:
  ①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2020)黑0109刑初289号、
  孙娜偿还他人债务六万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②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2019)黑0129刑初72号、
  霍宝库擅自变卖该水道的款7万5千元,用于偿还他人债务及其个人生活支出,未保留价款,致使该裁定不能执行!!!
四、鹤岗市中院案例:
  ①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4刑终11号、
  因其欠别人人民币6万多元,就于2015年一月份以11万元价格将该车卖了,还钱剩下的钱作为生活费花了。
回复: 南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已上报领导研究,已给您答复,并将于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22日之内再次给您答复,请耐心等待。

信访答复
姓名: 孙显赫
时间: 2023-08-14 11:25:28
标题: 8月1日在南山法院信访,信访诉求迟迟没有回复,现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信访督办
信访内容: 信访人于2023年6月2日发现,《王忠华一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证据,证据提供给南山法院执行庭田法官!!!
  执行庭田法官就说不归他管,并说不构成拒不执行标准,但是法官都没有看证据,并说:“不属于拒不执行判决罪”,就让我去南山分局报案,来回推脱当事人;也不出示任不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证明!!!
  王忠华在2023年6月29日,开庭笔录中又说出曾经名下有,120万工程款、20多万私家车、商服,但又说不清楚财产的去向!!!
  2023年8月1日在南山法院信访后,收取相关证据,说是要找刑庭负责人研究,但是这么多天过去了,迟迟没有结果!!!
  现在信访人,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 《申请信访督办》”
  王忠华一家拒不执行判决,证据以发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邮箱。
回复: 南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已上报领导研究,已给您答复,并将于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22日之内再次给您答复,请耐心等待。

信访答复
姓名: 丁祝义
时间: 2023-07-24 09:15:43
标题: 违法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不依法依规办案
信访内容: 2023年3月31日依法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5月11日开的听证会 至今不给予答复也不作出裁定 始终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建业局长涉嫌不依法依规办案  涉嫌违法违纪办案 程序违法  请信访部门核实给予答复
回复: 异议已审查完毕,已解除账户冻结

信访答复
姓名: 丁祝义
时间: 2023-07-24 09:15:29
标题: 违法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不依法依规办案
信访内容: 2023年3月31日依法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5月11日开的听证会 至今不给予答复也不作出裁定 始终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建业局长涉嫌不依法依规办案  涉嫌违法违纪办案 程序违法  请信访部门核实给予答复
回复: 异议已审查完毕,已解除账户冻结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   第1页   共2页 共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