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市中院“学孙波,见行动”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把本院“学习孙波精神,争做最美干警”活动向基层延伸,兴山区法院各庭室组成多个孙波事迹宣讲团,走进辖区办事处、社区、厂矿,对孙波事迹进行宣讲。
7月23日,第一组宣讲团由兴山区法院副院长关洪志带队走进沟南办事处,利用办事处社区主任例会时间,对孙波事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讲。宣讲团宣讲了孙波作为“新时期人民法官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宣讲了他成为“时代楷模”,成为鹤岗法院乃至鹤岗市人民精神标尺的成长历程;宣讲了“孙波精神”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即“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立足本职,锐意进取;甘于平凡,无私奉献;意志坚强,勇斗病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宣讲了“孙波语录”;同时部分宣讲团同志谈了学习孙波精神的体会。
此次宣讲深深感动了办事处及各社区工作人员,他们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感谢,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孙波同志为榜样,向时代楷模看齐,立足本职,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