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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执行局在全市开展“四个问题”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15 14:41:23


    2013年3月3日至7日中院执行局专项检查组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姚梦宇的带领下,先后对六区两县法院执行局专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这次专项检查主要听取各县、区法院执行局对未结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汇报,研究执行方案,迅速化解信访矛盾。

    检查中,针对省法院开展的“四个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据统计,全市法院无迟延发放执行款的案件,无乱收费和占用执行款物的情况发生。经过一周的督导检查,检查组共收到基层法院提出的建议和请求12条,需要提级执行的案件4起。中院执行局将根据基层法院提出的实际困难和建议,有步骤有计划的逐一落实解决。

责任编辑:于欣彤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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