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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6-25 14:04:51




    日前,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孙波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先进人物。6月25日,央视新闻综合频道(CCTV-1)播出了由中宣部在中央电视台“时代楷模”发布厅举行的“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先进事迹发布仪式现场录像。

    6月20日下午,中宣部在中央电视台举行第四批“时代楷模”发布录制仪式。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王世明,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效廉,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永芳出席发布仪式。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雨浦,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春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以及孙波的亲属、全国法院系统代表等大约150人参加了发布活动。

    发布仪式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敬一丹主持。发布现场首先宣读了中宣部关于“时代楷模”孙波的表彰决定。决定中称,孙波同志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孙波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锐意进取的高尚追求,敢于平凡、敬业奉献的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为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授予孙波“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号召全社会开展向他学习的活动。

    “时代楷模”发布活动以“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现场发布了孙波的先进事迹,播放了孙波的视频短片。短片开头这样写道:鹤岗孙波者,蒙古族人也。具本科学历,经不惑年华,利剑高悬,还公平于天下,徽标在顶,负使命于国家,记党员宗旨,铸敬业生涯。博学识以显信念,理积案以达最佳,以至忘我勤劳,肾衰依然尽职,廉洁奉献,淡薄不愿人夸,屡获功勋,彰品德之优秀,最美法官,缘爱我之中华。短片结束后,孙波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上颁奖台并与主持人简短互动。发布现场,孙波说的“我可能没有时间去想明天会怎么样,我只想抓紧时间做好今天的案件,把自己的案件办成铁案”这句话,打动了现场每一位观众的心。

    中国楹联协会、上海海上书画院为孙波创作、撰写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两幅楹联:“天职无涯执法铁肩担道义,廉心有证秉公剑胆铸忠诚”、“公正担当有法有为有守,忠诚廉洁曰清曰慎曰勤”,敬一丹现场将楹联赠送给孙波。中华诗词学会还为他创作了《赞孙波》,诗词中写道:“奔忙哪顾染沉疴,不让民间积怨多。庭院深深钟自省,乾坤朗朗镜常磨。劳心事业兼劳力,可泣生涯更可歌。审罢疑难无数案,众人噙泪说孙波。”

    在武警军乐团的伴奏下,第三批“时代楷模”赵亚夫为孙波颁发了“时代楷模”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发布期间,中央和省级媒体分别对孙波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时代楷模”是中宣部自今年3月起加强改进全国重大典型宣传方式后首次命名确定的荣誉称号。中宣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发布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楷模”。那些具有高尚的爱国情怀、无私的敬业精神和崇高的人格魅力的“中国梦”实践者,将成为这个时代的中国榜样,孙波是获此殊荣的第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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