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上下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市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作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孙波同志是点亮法院人心房的又一盏明灯。我相信孙波同志就是一个用平凡孕育伟大,用质朴孕育高尚的人,他那种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他那种勇于奉献、不求索取的优秀品质,他那种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高尚情操,不仅是我们学习的典范,更是我们做人的楷模。“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而今的他虽然身患重病,但他依旧坚守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岗位,坚守自己最初梦想,这种精神带给我们的应该不只是感动,更该是一种信念,一种力量。
在不断的加深学习过程中,我认为学习孙波同志已不能单纯的局限于说说、写写,脑子热热,要真正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学习他能够“耐得住”的精神。要通过学习孙波同志,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人贵有恒”,偶尔做一件令人感动的事,不足为奇,但要持之以恒,长此以往,甚至十几年如一日,那就很难很难。靠一时的热情不行,靠一直的忍耐不够,最需要的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需要一颗热爱这片热土、热爱普通百姓的心。正如孙波同志所说“不知道我明天还能活多久,但无论怎样,我还是要办好今天的案件!”
二是与开展“五民”活动相结合,学习他能够“沉得下”的精神。把孙波精神融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实际工作来,这才是一种最真挚、最质朴的职业境界。基层法院的法官注定办不了扬名的“大要案”,更多的时候,法官们需要离开法庭,走进社区、下矿企,这就需要我们“沉得下”,需要我们抛得开市井名利,抛得开浮华虚荣,安心工作,切实服务于民。我们就是要时刻学会对照孙波同志找差距、定措施、选定努力方向,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三是与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学习他能够“干得好”的精神。用焦裕禄精神激励自己,用身边的典型引领自己,学习他们敢于不断创新的工作精神。做到办案千件零改判、解纷万起零投诉。面对基层法院案件多、人手少的现状,我要求我院的办案法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要用公正的裁判换来人民群众沉甸甸的信任,打造“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把“调解”打造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品牌。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在为孙波同志精神感动之余,我知道我应该把这种感动化为行动,真正地将他的精神融入到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曾经有人问过我,什么是信仰,此刻我想我能更完美地为之诠释,它是一种自发指引你方向的强大的力量,孙波同志的精神应该就是这样一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