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波同志是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多年来,他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怨无悔,以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勤奋踏实的工作、清廉简朴的作风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他曾多次受到本院、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奖励,对于一名年轻法官来说,他是我们的榜样,他的事迹传递着“正能量”。
一、他是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孙波同志是属牛的,多年来他在工作中也体现着老黄牛般坚韧不拔的精神他无论做什么,担任何种角色,对待工作总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别人认为无事可干的岗位,他总是觉得有干不完的工作,而且干得有声有色。每天,他总是把办公室打扫得干干净净,为的是给同事提供一个好的工作环境,给当事人留下好的印象。生活中他注意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比如收集一些打印或复印有问题的纸张,用于打印临时性、不需存档的各类资料,全年累计收集这类纸张就达几百页。
近年来,国家法律更新、修改得较快,面对复杂繁琐的法律知识,孙波同志没有畏惧、退后,他勤奋刻苦,谦虚好学,抓紧一切时间,一切机会学习。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在学习中对于不懂的问题或者遇到难题时,他便主动向其他同志寻求帮助。一次不懂再问,第三次,第四次……直到彻底弄懂为止。他从不懈怠,始终怀着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把案件办好,他经常废寝忘食的工作,几乎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由于长期劳累,孙波同志的身体每况愈下,后经医院确诊为“尿毒症”,由于病情严重,孙波同志被立即送到了北京住院治疗。
得知孙波同志患病的消息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朱院长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为孙波同志捐款。在孙波同志住院期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朱院长、中院的党组成员及鹤岗市工农区法院院长李艳秋曾先后专程到北京看望孙波同志。在孙波同志住院期间,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早日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做一名优秀的法官。
二、他是廉洁自律的“清廉法官”
“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廉政则灵”,孙波同志深知这个道理。由于长期与当事人打交道,靠他诚信的服务,与大家建立起朴素的情感,一些当事人为了表达心愿,主动提供一些好处,被他一次次地谢绝了。在日常工作中,他也经常遇到同学、朋友打招呼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他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帮忙解决,并不会因同学和朋友而忘记原则。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朋友吃请的问题上,如果知道是与工作有关的饭局,他总是婉言相拒。对一些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案件,他主动与同学、朋友取得联系,解释法律规定,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工作中,他经常用“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句话告诫自己,拒绝吃请不计其数,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法官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三、他是服务基层的好法官
工作中,孙波同志经常深入调查研究,宣传法律,义务到学校给未成年人讲解法律知识,努力融洽与当事人的关系。在日常办案中,他能够做到“换位思考“,将自己放在与当事人平等的位置上,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服务工作。他认为,当前审判工作工作量大,需要面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以及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要协调好各种关系。在与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提醒当事人应有的权利。二是引导当事人、律师按规定办理案件,避免因工作繁忙给当事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三是把每一个案件细节都考虑充分,理清思路,深入调查研究。
四、充满真情的“爱心人”
孙波同志不仅业务上百炼成钢,而且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社会的真情。逢年过节,他都会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在得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的消息后,他第一时间捐款,并交纳特殊党费。多年来,孙波同志始终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作为奉献之本,在爱心活动中体现一名人民法官的质朴和文明,彰显人民法官的素质和风格。就是在这些平凡的小事中,透视出一名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他勤勉朴实,宽厚善良的拳拳爱心有目共睹,有口皆碑。每年考核他都会获得高分,每次测评他都被人称颂。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看到一名当代优秀人民法官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