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梦宇率检查组到兴安区法院检查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在汇报会上,兴安区法院领导班子对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介绍了前期工作和阶段性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姚梦宇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对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姚梦宇指出:一是兴安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但还要在现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的进行,加大力度,深入剖析,要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质;二是该院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采用的一些方法很有建设性,比如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问题,真正做到为民解忧。三是该院开展的“五民”活动很有亮点,尤其是关爱环卫工人,建立温馨驿站等活动真正的做到了亲民、爱民、护民,这样的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