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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声有色

发布时间:2014-04-17 09:35:37


    兴安区法院多措并举,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切实注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妥善解决 “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赡养抚养案件、妇女儿童权益等案件50多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对符合减缓免条件的,依法实施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减缓免交诉讼费1.3万元,切实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坚持巡回审判,让法槌敲响在集镇、田间村头,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累计进行巡回审判案件12件。

    二是五进送法,惠及群众。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组成了五个普法小分队,举办法制讲座8场,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帮助企业审查合同60多份,专门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讲法制课4场,参训人员300余人次,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化解信访,帮助群众。坚持把信访工作当成法院工作的“风向标”,实行“有理推定”,每月院长集体“大接访”,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认真核实核查相关问题,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坚持以“事要解决”促进息诉罢诉,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尽全力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接访50多起,全部得到及时处理,全国“两会”期间该院实现“零信访”。

   四是接受监督,取信群众。坚持公开审判制度,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庭审案件,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聘请司法监督员、问卷调查、走访回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先后邀请参与庭审人员20人次,参与案件7件,接受群众意见建议60余条,并全部进行了整改,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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