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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防范法律风险 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08-30 14:43:30



中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企业家代表发言


鹤岗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防范法律风险 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

    8月17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召开“防范法律风险 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王书玲出席会议。全市三十余家企业负责人、中院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参与座谈,中院副院长鲁晓波主持座谈。

    座谈中,全市的企业家代表对法院的工作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各位庭长就企业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法官与企业家联络进行了对接。朱德臣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全市法院要站在促进鹤岗“758”战略发展的政治高度来充分认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二是全市法院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服务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市法院助推非公企业发展的合力;四是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搭建了法院与非公企业沟通的桥梁,拉近了法院与各非公企业之间的距离,深化了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主题。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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