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鹤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金国带队走访市金融行业协会及保险行业协会,围绕涉金融保险审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倾听行业需求,凝聚共治合力。
座谈中,各方聚焦三大议题深入研讨:
一是不良贷款清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重点就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标准、抵押物处置变现路径、保证人责任承担等实务难点进行了充分交流;
二是停运损失赔偿问题,结合营运车辆保险纠纷中的典型案例,聚焦损失计算标准与举证责任分配,力求在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化行业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进一步细化保险人履行该义务的认定规则,推动保险条款更加通俗化、透明化,切实提升条款可读性与客户知情权保障水平。
参加座谈单位表示,此次走访搭建了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常态化沟通桥梁,对统一法律适用、从源头减少保险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鹤岗中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金融及保险行业协会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长效沟通机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发送司法建议等多元化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