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不但关乎家庭和睦,更关乎社会和谐。相较于生硬的司法裁判,温情调解更能化解心结、消融矛盾。近日,鹤岗中院立案庭法官张宁在审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中采用“背对背”式调解模式,成功化解僵持已久的婚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办理效果。
该案当事人因家庭琐事积累矛盾,感情出现裂痕,一方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一审法院审理后,综合考量双方婚姻基础和家庭现状,认定夫妻感情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法定情形,依法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隔阂未消、对立情绪依旧,此前积累的矛盾让二人难以平和沟通,多次发生争执冲突。其中一方更依法向鹤岗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张宁法官细致查阅卷宗、梳理案件脉络,敏锐察觉到本案的核心症结并非单纯的法律争议,而是双方长期缺乏有效沟通,负面情绪积压过深,面对面沟通极易激化矛盾,导致纠纷始终无法化解。
“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一纸文书可以了结案件,却难以抚平人心、化解积怨。”
为彻底破解纠纷僵局,避免加剧双方矛盾对立,法官决定摒弃传统面对面调解方式,采用“背对背”单独调解工作法,为矛盾化解搭建新的沟通桥梁。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逐一单独沟通、耐心谈心。面对上诉一方,法官认真倾听其多年的委屈与诉求,剖析婚姻矛盾的根源,同时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明晰离婚、财产分割等相关法律权责,引导其理性看待婚姻纠纷,摒弃情绪对立;面对另一方当事人,法官耐心解读一审判决的法理与情理,客观分析婚姻存续期间的问题与不足,诚恳劝导其正视夫妻相处中的矛盾,学会换位思考、相互包容,同时告知其固执对峙、持续诉讼只会加剧内耗,损害双方合法权益。
全程分开调解的模式,有效规避了双方的争吵和冲突,让当事人摆脱情绪裹挟,冷静下来正视问题、理性思考。在张法官情理交融、耐心细致的疏导下,双方逐渐放下心结,均愿意摒弃前嫌、妥善处理婚姻纠纷。最终,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平和化解了这场僵持许久的家事纠纷。这场高效又温情的调解,既尊重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隐患,有效避免了后续信访、次生诉讼等问题,真正实现了矛盾实质性化解。
案件圆满办结后,当事人专程送来一面锦旗,以此感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朴实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我院柔性司法、暖心解纷的最好见证。
下一步,鹤岗中院将持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深耕柔性司法、温情司法,灵活运用多元调解方式,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千家万户的平安与和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