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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鹤岗府院协调联动,一起行政争议这样化解!

发布时间:2026-08-05 16:32:14


“本来都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法院和司法局同志主动上门,把这‘死扣’给解开了。”——这是一位行政争议当事人事后发出的感慨。

2026年8月3日,鹤岗中院行政审判庭与佳木斯市司法局联手,依托跨市域间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方坐下来,把理说透、把结解开——最终,当事人撤诉,争议画上圆满句号。

为什么这起案子需要“跨市联动”?

某公司欲申请行政许可,向当地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后,被告知不予许可。某公司不服便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按照行政案件交叉管辖的相关要求,当事人决定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当事人家住异地,需来回奔波,费时又费力。如何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

一场“把话说开”的圆桌会

案子到了鹤岗中院行政庭后,法官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把脉问诊”——依托两地建立起的“跨市域府院联动机制”联合佳木斯市司法局,围着企业的实际诉求,共同梳理争议焦点,分析矛盾根源。

“法院讲法理,司法局讲情理”,双管齐下。法官从法律关系、事实认定层面耐心释法;司法局工作人员则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情绪疏导。经过面对面的会商协调,各方最终达成一致。

当事人感慨:“原来不是‘没人管’,而是大家都在想办法。”

让更多争议化解在“对簿公堂”之前

“府院联动,核心在‘联’,关键在‘实’,成效在‘民’。”鹤岗中院行政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跨区域协作,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尺度,努力实现止纠纷于“未发”、止矛盾于“未诉”、止纷争于“未判”、止争议于“事了”。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小切口”,写好龙江法治建设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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