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新实践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展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实践新成效,本刊特开设“基层新实践”栏目,重点宣传介绍各级法院特别是中级、基层法院在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造性实践事例,从而更好地加强各地法院的信息沟通和学习交流,助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鹤岗兴安法院执行异议前端治理机制显实效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执行异议风险告知机制。该机制实施以来,该院通过执行异议风险告知机制,促成3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执行异议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8.33%。
兴安法院通过前移法律释明关口,引导申请人理性评估执行异议风险,诚信行使诉讼权利。在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该院立即送达《执行异议风险告知及承诺书》,书面明确执行异议受理范围,清晰列举滥用权利的典型情形,详细释明罚款、拘留、赔偿损失等惩戒后果,让申请人直观知晓权利边界与违法成本,从根源上打消恶意拖延执行的侥幸心理。(文/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