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担心在春耕这么重要的时候,得去法院打官司,没想到法官带着伤就来给我们调解,这可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在东山区蔬园乡黎明村的田埂边,当事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感激。
近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在东山区人民法院挂职期间,不顾伤病,拄着拐杖、踩着泥土,用一场接地气的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让严肃的法条里,充满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事情要从一份土地租赁合同说起......
某村经济合作社与村民签订了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每年年初支付租金。可2025年、2026年的租金村民迟迟未付,合作社多次催缴无果,无奈之下将村民告上了法院,不仅要追回拖欠的租金,还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案件分到承办法官手里时,法官腿部意外受伤,行动不便。一边是尽量卧床休息的医生嘱咐,一边是即将开始的农忙春耕,农民心里着急,法官心里也时时放心不下。眼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节点,这块地还等着播种,要是案子久拖不决,不仅邻里闹僵,还会耽误农时。
“伤可以慢慢养,但是案子不能拖!”带着这样的想法,法官拄着拐杖,来到了争议土地的现场,开展先行调解。
法理要讲清楚,人情也要说到位。承办法官一边向村民说明白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一边也请合作社体谅村民的实际难处。没有疾言厉色,也没有照本宣科,句句都是大白话,句句都往心坎里说。谈了两个来回,双方的气顺了,心结也解开了。村民认可了欠款事实,合作社也愿意再给村民一次机会。最终,合作社申请撤诉,村民按约履行了给付义务。一桩眼看要对簿公堂的纠纷,在田埂上画上了句号。
从法庭到田间,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调解,没有因为自己的伤病影响案件的办理,这便是一名基层法官司法为民的真实体现。鹤岗法院全体法官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