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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3 09:16:20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范玉胜

监督电话:0468-3351601

特此公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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