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鹤岗中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主动融入法治建设大局,依法惩罚犯罪,调处社会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从政治上看”引领“从法治上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三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专题读书班9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五(吾)心向党”党建品牌,顺利通过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复检。丰富文化活动载体,举办书画摄影展、红色家书朗诵、主题读书会等活动,8篇院长论坛文章获省法院刊发。二是严守政治纪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法院和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次。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2篇工作信息在《市委学习教育工作动态》刊发。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错误思潮,依托“两厅两馆一长廊”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加强对法院新媒体及干警“自媒体”账号管理,持续开展排查,全年未发生“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三是夯实组织基础,激发队伍活力。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6次、“携手共建和美家园”志愿服务11次,帮扶困难党员3人次,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提升。
(二)强化履职尽责,深化法治政府实践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37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持续深化“府院联动”,联合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会同38家行政单位建立联动机制,8家基层法院同步建立县区“府院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法院全覆盖。加强与佳木斯政府的协同联动,联合印发协作机制,聚力推进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焦行政执法短板不足,连续4年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系统总结成效经验,深入分析问题不足,针对性提出规范化建议,助力机关单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参与立法工作,围绕《鹤岗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立法建议,被市人大法工委采纳。主动服务城市建设,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实质性化解涉佳鹤铁路改造工程和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两个项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纠纷,40多名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促成案件当事人撤诉。加快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高效衔接,构建“1+1+N”会商机制,建立“法官+特邀调解员+化解中心”解纷模式,协同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件。兴安区法院办理的某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推送到最高法和最高检作为入库典型案例。
(三)依法惩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推动平安鹤岗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依法惩治犯罪,守护社会安宁。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28件,判处有罪人犯95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发《关于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沟通会商机制的意见(试行)》,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理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审结4件4人。181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服务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做优“五级联调”模式,通过“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发起连线、调解指导2192次,12368司法服务热线服务群众5900余件次。工农区法院办理的“刘某与郑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入选全国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三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件,判决有罪人犯19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与三煤城联合签订《法治化治理废弃煤矸石山框架协议》,司法助力废弃煤矸石山治理,守护我们“公园里的家”。开展恢复性司法,萝北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在全省首次适用林业碳汇赔偿,实现“生态损害-碳汇认购-价值转化-环境修复”全链条闭环机制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成功落地。
(四)践行司法为民,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一是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8824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妇女和未成年权益保护,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寒假儿童关爱”等活动,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件。二是优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数字化立案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两级法院业务满意率同比提升5.22%。大力推广普及“两状”使用,工作成效被人民法院报刊登,兴安区法院《邢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入选最高院十大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三是强力兑现胜诉权益。开展“雷霆2025边城亮剑”执行行动,全年执结案件3607件,执行到位金额7.1亿元,综合结案率、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等核心指标均位于合理区间,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高度认可,2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6篇执行动态及信息被省法院及省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5年,鹤岗法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突出表现在工作中政治纪律规矩守得不严,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力,在案件办理上政治敏锐性不强,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充分,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还有差距。二是司法为民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干警的宗旨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倾向,未能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全融入司法实践。三是宣传阵地存在局限性。宣传报道主要集中“一网两微”,在主题策划、新闻采访和分众传播等环节还不能做到专业化掌握运用,社会宣传度、宣传面不够广,社会宣传效果不太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全市法院将继续紧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知责有为,奋力前行,围绕“两城六区”建设目标,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效司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鹤岗篇章贡献力量。
(一)强化政治统领,坚定司法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聚焦中心大局,强化司法担当。紧扣市委“四大战略”“四轮驱动”和“两城六区”建设任务目标,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集中审判优势,着力提升司法保护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助力提升市场活力和信心。
(三)站稳人民立场,满足司法期盼。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妥善办理好涉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持续解决执行难,坚决维护和兑现群众合法权益。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深化提质增效,促进司法公正。抓牢提质增效主线,落实“大管理观”要求,贯通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以管住“案”促进管住“人”治好“院”。落实落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