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守护“3·15” | 鹤岗法院普法“零距离” 筑牢消费“保护墙”

发布时间:2026-03-16 09:51:43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鹤岗市部分基层法院组织干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法律咨询”形式,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注入司法动能,助力营造安全、诚信、绿色的消费环境。

兴山区人民法院

兴山区人民法院紧扣“共筑满意消费·司法守护权益”主题,以“普法+维权+营商”三位一体为核心抓手,主动将司法服务阵地前移,走进休闲广场、门店,开展沉浸式、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辖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在兴山里休闲广场,干警在发放普法宣传单的同时,用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语言,系统讲解了消费者法定权利、商品退换货规则等实用法律知识,夯实群众消费维权的法律基础。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售后消费纠纷、预付式消费风险等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与维权指引深度融合,让群众维权更有底气。

此次“普法+维权+营商”一体化宣传活动,既给群众送上了消费维权“护身符”,也为商户送上了合规经营“指南书”, 实现“护消费、促营商、传法治”的多重成效,助力了辖区经济稳步发展。

向阳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阳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北山公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紧扣网购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讲解法律条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针对维权意识相对薄弱、防范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干警重点讲解了保健品推销常见套路、虚假宣传陷阱以及各类养老诈骗的作案手法,帮助老年朋友提升识别能力,引导他们自觉远离消费陷阱。面对群众现场提出的“网购到假货如何维权”“商家虚假宣传能否索赔”等实际问题,干警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并结合实际经验分享实用的维权技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下一步,向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为构建公平、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山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山区人民法院为群众送上“零距离”法律服务。

在麓林山比优特超市,干警针对超市内商户经营集中、消费纠纷易发的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个体商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消费陷阱、维权途径、证据留存等实用内容,耐心解答群众关于商品退换、假冒伪劣识别、纠纷投诉处理等热点问题,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今后,南山区人民法院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辖区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同时,教育引导辖区商户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