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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入选黑龙江省“雷霆2025”执行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1-12 10:13:20


1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雷霆2025”执行行动典型案例,我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例入选。

黑龙江省“雷霆2025”执行行动典型案例

1.某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

2.某水务公司执行案

3.历某等与林某等恢复原状纠纷执行案

4.初某与某棉裤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5.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白菜款纠纷案

6.邢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例3

历某等与林某等恢复原状纠纷执行案

——鹤岗东山法院从个案到类案的基层治理实践

【基本案情】

在历某、祝某与林某、宋某的恢复承包土地原状纠纷执行案中,因林某与宋某修建猪舍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堆阻断了承包户通向承包地的田间道路,此后13年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历某、祝某将林某、宋某诉至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宋某恢复其田间道路。判决生效后,林某、宋某未履行义务,历某、祝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村庄,通过在原道路和规划改道路线实地走访,详细记录道路宽窄、坡度等情况,全面掌握地形地貌和实际通行状况。同时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引入工程造价成本核算,运用卫星测量等先进技术手段,精确测量原道路和改道路线的各项数据,并结合村民日常通行习惯,科学分析改道后对通行时间的影响。经测量和造价对比,恢复原状需拆除猪舍、清理建筑垃圾土堆,预计费用约5万元;改道路线较原路线仅增加不到50米距离,正常步行速度下通行时间增加不超3分钟,且新路线地势平坦,更利于车辆通行,充分保障通行便利性,预计费用约0.2万元,对周边农田影响较小。

据此,执行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法官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村干部利用熟悉村民情况的优势协助安抚情绪,促进双方沟通交流,形成解纷合力。历经5轮协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从土堆旁绕路通行的和解协议,并于15日内施工完毕,案件执结。此后,该村村干部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成功调解了另一起多年前遗留的相邻土地边界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产生。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没有机械地强制执行,而是通过实地勘察、专业测绘、成本核算等一系列举措,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找到了既能保障当事人权益,又能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点,促使长达13年的纠纷在判决后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三重效果。同时,积极引入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村委会力量共同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个案纠纷,还借此机会向基层干部普及了相邻关系的法律知识,发挥了基层治理的辐射效应,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活教材”,真正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稳定器”和“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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