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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萝北县人民法院干警再获殊荣!

发布时间:2026-01-08 10:32:34


为树立标杆典范,激发广大干部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2024年度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1名干警获此殊荣!

突出个人


翟郑楠(女)

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翟郑楠,女,黑龙江鹤岗人,198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5年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黑龙江省法院学习型干警等荣誉称号。入选鹤岗市妇联巾帼普法宣讲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黑龙江省专家。担任2022年黑龙江法院第20期“龙法讲坛”主讲人,连续四年因办案质效优异获全市法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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