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滨县人民法院在鹤岗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启动“岁末清薪·暖冬砺剑”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剑指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等群众“急难愁盼”涉民生案件。同时,为提高涉民生案件办理质效,绥滨县人民法院打出组合拳,让“纸上权益”加速变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一、最大程度减诉累,解决群众烦“薪”事
“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农民工童某在电话中兴奋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童某在陈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务工,项目结束后,陈某欠付童某工资1.8万元,一直未予支付。今年6月,经绥滨县人民法院判决,判令陈某给付童某剩余工资,判决生效后,童某、陈某分别赴外地务工。2025年8月,童某向绥滨县人民法院邮寄材料申请执行。
绥滨县人民法院在收到童某的材料后,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专办程序。在了解到童某现在身处南方打工后,立即通过互联网与童某取得联系,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制作了详细的调查笔录,引导童某完善证据材料。同时,查询并梳理被执行人陈某的资金流转情况、年收入情况、现住地址等信息。在了解到陈某现也在南方打工后,为切实减少双方诉累,法官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对童某和陈某进行了线上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陈某很快便向童某支付了剩余工资和利息。
二、持续跟进不松劲,绘制治理新“枫”景
“希望法院能帮我要回欠款,我确实需要这些钱支付其他人的工资”,赵某对执行法官说。
2024年,林某在赵某处赊购化肥,因当年田地减产未能支付货款,双方对簿公堂。经判决,林某支付赵某化肥款1万元。但判决生效一年后,林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赵某也是另一起劳动争议的被执行人,需要资金向其他两名农民工支付工资。
绥滨县人民法院在接到赵某的执行申请后迅速进行研判,因赵某的债权与他人的工资债权密切相关,且均属涉民生案件,同时考虑到双方矛盾较深,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绥滨县人民法院在启动涉民生案件专办程序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双方和解,经过细致的释法说理,并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赵某支付了剩余款项,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活动开展以来,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出动警车8辆(次)、干警16人(次),约谈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7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完毕1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个,执行到位金额4万余元。
下一步,绥滨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攻坚力度,力争尽早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让法治暖阳照亮民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