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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周报|本周新闻速览(11.22-11.28)

发布时间:2025-12-01 09:17:24


带您速览一周鹤岗法院资讯

(11.22-11.28)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28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学习交流活动,鹤岗市公安局100余名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走进鹤岗中院,先后参观党建廉政文化展厅、院史馆、法治宣传展厅等场所。双方围绕党建品牌打造、党建与业务融合等话题深入交流。鹤岗中院分享“五(吾)心向党耀天平”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经验,市公安局代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提问探讨,现场气氛热烈。此次活动搭建了互学互鉴桥梁,将助力双方共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绥滨县人民法院


11月26日,绥滨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强调,全会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出了具体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将全会精神切实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体干警深学细悟全会精神,知责有为,砥砺奋进,努力为绥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萝北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 “携手共建和美家园”工作,切实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近日,萝北县人民法院工会组织干警开展楼道清扫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居民打造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活动中,法院干警分工明确、协作配合,针对楼道内堆积的杂物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积极向居民宣传文明居住理念,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公共环境,主动参与到小区环境整治中来。此次活动不仅改善了小区的环境卫生状况,更彰显了萝北县人民法院工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责任担当。

东山区人民法院


11月25日,东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实战化考核验收圆满收官。本次考核覆盖全体司法警察,以 “理论 + 实操” 的双重模式全方位检验训练成效。考核打破 “重实践轻理论” 的传统局限,严格标准、创新形式,不仅检验了法警对基础理论的掌握深度,更锤炼了其复杂场景下的法治思维与规范执法意识。考核过程中,全体参训法警均展现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操能力,助力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兴山区人民法院


11月24日,兴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研讨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考量,充分认识《意见》重大意义,精准把握核心要义,聚集做好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指挥和力量。中心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实际与审判工作心得,交流学习体会、探讨落实举措。兴山区宣传部工作人员围绕学习重点、实践方向作点评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审判工作筑牢了思想根基。

向阳区人民法院


近日,向阳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陈丽走进鹤岗市第六中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陈丽结合校园欺凌、网络侵权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解读《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明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边界与后果。活动设置互动问答环节,引导学生拒绝欺凌、学会用法律维权。此次宣讲筑牢了校园法治防线,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守护青少年成长的生动实践。

工农区人民法院


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1月25日召开“六清管理”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前三季度执行质效情况,针对执行完毕率、到位率不高问题,要求干警对照“体检表”进行分析整改。会议要求,每周要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讨疑难案件。压实领导责任,每月采取及时更新台账、落实终本案件阅核制度等措施,促进执行工作质效提升。要加大法答网和案例库使用检索力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推动执行工作“走在前列”。

南山区人民法院


11月28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南山区机关干部十余人旁听庭审,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庭审观摩,直观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思想意识,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兴安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11月26日,兴安区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七期如期开讲,执行局法官助理王华尧以“破解执行难:法院实践路径与案例精解”为题,为全体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授课。王华尧立足自身执行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执行难”困境的成因和有效解决手段,结合典型案例,围绕制度创新、财产发现、强制措施运用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内容既有理论深度,更具实操价值,获得了在场干警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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