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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以书香赋能司法担当,我院图书馆获批“省级职工书屋”

发布时间:2025-11-25 08:48:1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图书馆在全省省级职工书屋评选中,凭借丰富的馆藏资源、完善的设施条件、优良的阅读环境以及卓有成效的阅读推广活动,成功获评“省级职工书屋”荣誉称号!

此项殊荣的获得,是上级部门对我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大力推动全员阅读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积极建设的结果。它不仅是我院图书馆建设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更是对我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打造书香法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的有力彰显。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图书馆是全院干警开展法治文化学习的服务平台,馆藏图书以法律实务、司法解释、案例汇编为核心,兼有人文社科等文学经典,纸质与电子资源并行,能够提供借阅、资料检索与复印、法律数据库访问等服务;图书馆空间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舒适,能够满足个人研读与团队交流等多种需要。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加强职工书屋的软硬件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发挥省级职工书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干警增长知识、提升素养的“精神家园”和“文化驿站”,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文化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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