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既帮我们厂子解决了问题,还没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近日,鹤岗市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向南山区人民法院缴纳完毕执行款项后,对法院执行局的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谢。这起涉企合同纠纷的顺利执结,是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溯
该案源于一起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某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岗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因工程款项支付问题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机械公司需向某石油设备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200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因某机械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义务,某石油设备公司遂向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遇困:两难抉择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负责人道出了苦衷:“法官,我们并非有意拖欠,实在是资金都压在库存货物和生产设备上了,请宽限一段时间,等这批货出手,我们马上还款!”
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则迫切希望尽快实现胜诉权益,向法官提出:“他们不是还有机器设备吗?依法进行评估拍卖,问题不就解决了。”
面对此景,执行法官陷入了深思: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亟待兑现的正当诉求,一边是被执行企业核心生产设备被查封拍卖可能导致停工停产,甚至一蹶不振的现实困境。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找到最优解决方案,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
刚柔并济:破局之道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审慎研判,决定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
一方面,“刚性”措施保底线,依法采取控制手段。法院依法对某机械公司的相关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确保了执行财产的稳定性,维护了司法权威。
另一方面,“柔性”执法显温度,助力企业“回血”。在查封过程中,法院明确准许该企业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设备进行生产。这一举措避免了“一封就死、一扣就停”的僵化执行,为企业维持运转、盘活资产、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保留了宝贵的“造血功能”。
释法明理:案结事了
执行法官并未止步于此。他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法官向某机械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明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认识到只有主动履行义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同时,法官也与申请执行人深入沟通,分析利弊:“如果简单拍卖设备,不仅周期较长,且可能导致被执行人彻底丧失偿债能力。允许其继续生产,恢复‘造血’功能,才是实现债权最稳妥、最有效的途径。”
经过多轮坦诚、深入的交流,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共识。某机械公司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法院也随即解除了对设备的查封,确保了企业生产无缝衔接。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兑现了胜诉权益,更保住了企业的生存“火种”,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典型意义
本案是南山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始终坚持比例原则,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千方百计为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企业留下缓冲空间和发展机会。通过灵活、精准的执行举措,努力寻求法律刚性权威与企业生存发展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今后,南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和完善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机制,以更有温度、更具智慧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