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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说 | 从“案结”到“事了” ,“如我在诉”理念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5-10-10 08:35:20


为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传播形式,为青年法官提供交流思想、展示才华的平台。从9月25日开始,鹤岗中院开设【青年法官说】专栏,专栏将围绕青年法官在审执工作中的思考感悟等内容展开。

今天,请看第2期---兴安区人民法院《从“案结”到“事了” ,“如我在诉”理念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时常思考,法律条文之外,司法者的温度与视角究竟能如何重塑一个案件的走向。我们手中法槌敲响的,不应只是程序与规则的定音,更应是人与人之间理解与和解的回响。从“案结”到“事了”,看似一步之遥,实则需要一份“如我在诉”的共情与担当——当我们真正站在当事人的处境去倾听、去感受,司法便不再是冷冰冰的裁决,而可能成为一剂愈合伤痕的良药。

2025年8月的一天,兴安区人民法院的立案窗口正如往常一样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突然一位年纪稍长的妇女来到窗口气势汹汹地要求立案,说她因事外出时委托朋友帮忙看家,不料家中的狗将邻居咬伤。在她看来,责任不应由自己承担,执意要将这位朋友告上法庭。

经过分案,我成为了这起纠纷受理法官。经过详细了解经过,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更是一场关于友情、信任与责任的考验。在我看来,法律虽可分明权责,但真正化解矛盾的关键,往往在于能否唤醒当事人心底那份以和为贵的认同,能否将纷争消弭于萌芽。

这起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实则牵动着一段跨越数十年的情谊。张阿姨与被告王先生本是相识多年的老友,王先生更是与张阿姨的丈夫有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张阿姨因丈夫住院需要陪护,便请王先生帮忙照看家中。不料在此期间,张阿姨家的宠物犬意外冲出房门,将正要上楼回家的邻居咬伤,张阿姨为此支付了医药费。

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张阿姨却将好友王先生告上了法庭。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因动物致害引发的追偿纠纷,但庭前调解时,我才发现案件背后另有隐情。

“我不是非要这笔钱不可”张阿姨说着眼圈就红了,“老王家条件一般,这我知道。但我生气的是,事情发生后,他连个关心的电话都没有。几十年的交情,就这么不值钱吗?”

王先生也满腹委屈:“她家有事情,我二话不说就去帮忙!谁知道会出这样的事?我不是不想承担责任,是真的手头紧,又不好意思开口。”

了解这番隐情后,我没有立即就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展开调查,而是从东北人最看重的“情义”入手。

“张阿姨,您在最难的时候把整个家都托付给王先生,这份信任比什么都珍贵。”

“王先生,咱们将心比心,要是您处在张阿姨的位置,是不是也希望听到一句暖心的问候?”

这番话让两人都陷入了沉思。王先生率先开口:“老姐姐,这事是我不对。光顾着自己憋屈,忘了你当时的难处。”张阿姨的态度也随之软化:“其实我就是想要你一个态度。”

最后,原告和被告坐在一起,经过一下午的交流,把话说开了,心结也解开了,两家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那一刻,我忽然懂了,“如我在诉”不光是要站在中立位置主持公道,更要钻进他们的生活褶皱里,看见那些藏在“对错”背后的委屈与期待。它要求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既要明辨是非,更要修复关系;既要实现个案公正,也要维护社会和谐。特别是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很多纠纷的根源并不在法律层面,而在情感层面。

从“案结”到“事了”,路还很长。但我相信,只要始终怀着“如我在诉”的初心,我们就能在每一个案件中,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作为青年法官,我们不仅要做法律的守护者,更要做温情的传递者,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司法裁判更好地契合人民群众最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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