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向阳区人民法院同时收到了一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送来的特殊“礼物”——两面锦旗与一封手写感谢信。这起历时五年、历经四次执行和解的案件,最终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法情交融的努力下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起因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毛某因被执行人于某及鹤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拖欠30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毛某于2020年10月向法院首次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曾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均未完全履行。直至2025年,毛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响应,经全面财产调查,依法对被执行人鹤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开发的6处房产续行查封,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在房产经一拍、二拍程序流拍后,毛某接收6处房产以物抵债。然而,就剩余利息部分,双方当事人再度陷入僵局。毛某坚持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执行人则认为已拿出6处房产还债,无力偿还剩余利息。
面对分歧,执行法官并未机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搭建对话平台,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深入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逐渐认识到房产被拍卖并非执行终点,主动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最终,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各自让步,被执行人主动作出履行承诺,毛某也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双方当事人第四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尽管尚有部分利息未全部清偿,但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可,并分别向法院送来锦旗表达谢意。毛某在感谢信中动情地写道:“执行法官用行动告诉我们,真正的力量从不在声高,而在于一名人民法官对正义的守护、对公正的执着、对百姓的牵挂。”
向阳区人民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善意促和解,既有力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权威,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是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力的生动体现,更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温暖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