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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条线质效分析会暨全市法院第五期“刑事审判业务大讲堂”

发布时间:2025-09-01 08:34:3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队伍业务能力,切实提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质效,8月27日下午,鹤岗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刑事条线质效分析会暨全市法院第五期“刑事审判业务大讲堂”,会议由鹤岗中院刑二庭庭长李蔚主持。会上,鹤岗中院刑一庭庭长孙波通报了今年1-7月全市法院刑事条线审判质效情况,及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析问题成因,提出了下步整改推进措施。鹤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全体成员,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法官及法官助理参会。

第五期“刑事审判业务大讲堂”以“深耕公正与效率,践行‘枫桥式’刑事审判”为主题,由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会丰担任主讲人。沈会丰聚焦公正与效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阐释其对刑事审判质效指标的理解,并就如何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效、化解矛盾纠纷分享了工作经验。现场学习氛围浓厚,休会期间交流探讨声仍此起彼伏。

会议最后,副院长安力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全面履职担当,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强化责任落实,“一把手”要亲自部署,注重监督问效,加强工作指导,全体干警也要心中有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要全力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综合运用“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开展调解,做到调解方法得当,释法析理到位,切实维护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要树立“大管理观”,着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质增效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要进一步深化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树立“大管理观”,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大管理”刑事工作格局,真正抓实“公正与效率”。要全面落实“六清管理”要求,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树牢数据思维,找准短板差距,坚持靶向施策,促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三要树立新司法理念,始终追求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统一。要充分认识司法理念对案件办理效果的影响,全面提升刑事法官的政治素养、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裁判说理能力等刑事司法能力。特别是在轻罪治理实践中,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立足审判职能,处理好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之间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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