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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岗中院司法警察王启勤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5-07-29 10:19:50


为肯定成绩、振奋人心,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全国法院系统成绩突出的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司法警察王启勤同志光荣上榜!

王启勤,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三级警督。

自参加司法警察工作以来,她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奋战在警务保障、扫黑除恶、教育训练、社会服务第一线,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巾帼时代先锋”等称号,并被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聘为“特聘教官”。

她勤学苦练,是技能比武场上的“全能战士”;她冲锋在前,是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无畏先锋”;她心系群众,是孤寡老人和困难儿童口中的“暖心警花”;她以身作则,是年轻干警心中的“榜样力量”。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展现了新时代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全市法院和广大司法警察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决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筑牢忠诚警魂、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作风建设、落实规范管理,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鹤岗、法治鹤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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