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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人的轮胎毁于火灾,法院面对难题……

发布时间:2025-06-04 10:30:11


墙壁熏黑,玻璃破碎,焦黑残骸散落满地……当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官王舒楠翻开卷宗,十几张火灾后现场的照片映入眼帘,触目惊心。

失火造成严重损失

这是一起失火案。

2022年10月,韩某某和李某某租赁了某仓库的1号库房经营旧物回收生意。韩某某在仓库旁搭建了一间简易玻璃房,用于临时住宿,并私接了一根旧插排日用。2023年2月14日18时许,插排故障迸发火星,引燃地面上的棉被,二人匆忙将棉被上的明火踩灭,但未彻底排查隐患。

图为1号库火灾后残留的旧衣物碎片。

二人离开后,房间再次失火,自己承租的库房化为灰烬,隔壁经营轮胎寄存生意的2号仓也未能幸免。经鉴定,本次火灾共烧毁仓库资产价值人民币276,490元,烧毁车辆轮胎865套价值人民币775,998元,火灾直接损失人民币1,052,488元。

图为火灾后的1号库和2号库。

法院积极直面难题

2025年2月,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向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的办理绕不开民事赔偿,而单单是被烧毁的865套车辆轮胎就涉及865位被害人,他们多样的诉求成为法院办案面临的一道难题。

“法官,我的轮胎都被烧没了,损失还能赔吗?

“我这轮胎才用了2个月,必须得按原价赔偿!”

“这两人太可恨了!轮胎钱我不要了,一定要严判!”

案件审理期间,每天都有大量被害人询问案件处理进展及赔偿情况。一时间,这起失火案成为辖区群众关注的焦点。

如何正确面对群众的关注?如何实现惩治犯罪与化解纠纷双赢的效果?主审法官王舒楠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院党组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由经验丰富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案件处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工作组一方面做好被害群众安抚工作,认真倾听并记录群众诉求,做好释法答疑,争取支持和配合,一方面协调各方积极推动被告人主动赔偿损失,为案结事了积极创造条件。

难题迎“韧”而解

研究具体赔偿工作方案时也犯了难:两名被告人虽态度积极,但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按鉴定数额足额赔付。而被烧毁的865套轮胎的赔偿,按程序需要通过经营2号仓的店主赔付被害人,但店主也是被害人,存在较大抵触情绪。

王舒楠经审慎考虑,向工作组提出建议:“是否可由法院协同两名被告人直接与800余名被害人协商赔偿方案?”大家经过认真研究,一致认为可以一试。

两名被告人积极发动亲友,四处筹款,通过打电话、上门致歉等方式积极赔偿、争取谅解。工作组每天和两名被告人保持联系,及时指导,一个半月下来,有803名被害人收取赔偿款并出具了谅解书。

剩下没有接受赔偿的62名被害人情况各有不同:有的要求按原价赔偿;有的明确拒绝赔偿,坚持不予谅解;还有的信息登记不准确,无法找到。

工作组重新进行梳理,加大了工作力度。信息不明的,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询确定,努力取得联系;要求原价赔偿的,由法官帮助释明赔偿的依据,取得理解和认同;坚持不谅解的,进行面对面“家访式”沟通,说明被告人实际困难,推动达成谅解。

历经两个多月坚韧不懈的努力,不仅完成了对800余名被害人的全额赔偿,同时也妥善解决了对仓库产权人的损失赔偿,全部款项均履行到位,赔偿及谅解书录音录像经逐一核查均真实、合法、有效。

这件失火案最终“案结事了”,以圆满的方式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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