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啊,打官司得一趟趟往县里跑,路远不说,还得搭进去不少时间,家里农活都顾不上。现在可好了,有啥纠纷直接到家门口的法庭调解,抬脚就能到,省时又省力!”刚刚从名山人民法庭调解室里走出来的张大爷说。
原来,张大爷家住肇兴镇,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交通较为不便。以往,一旦遇到法律纠纷,想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就得长途跋涉前往县法院,不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增加了不少额外的成本。
庭后调解息讼音
萝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张大爷实际困难后,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节省双方往返时间,让司法服务更贴群众心,特地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至坐落在黑龙江畔的名山人民法庭开展庭审。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中,双方就借款利息问题争执不下。借款人坚称无力承担高额利息及本金,但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而张大爷却认为双方约定一定要履行,拒绝调解。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态势,法官耐心倾听、默默观察其情绪变化。鉴于双方情绪激动,法官决定不在庭上组织调解,在庭审结束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睦邻情复如初
走进调解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背景墙上那醒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些熠熠生辉的大字,不仅为调解室营造了一种庄重、和谐的氛围,更时刻提醒着法官和调解员,要以公正、公平、友善的态度去处理纠纷,让法治精神与道德力量在这里相互交融。
在承办法官眼中,基层纠纷虽能通过判决明晰法律关系,却难以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甚至可能激化矛盾。
在调解室内,法官以唠家常方式引导双方,让原本紧绷的神经在这轻松的环境中放松下来。法官温声劝和:“咱都是乡里乡亲,关系一直不错,各让一步,把问题解决了,往后才好相处。”
听到法官这样说,对方率先表态:“欠款他一定会还,只是眼下手头实在紧张,即便判决,他也无力马上履行,更不用说利息了,希望张大爷能给个缓冲期。”
张大爷见对方态度诚恳,也坦诚相待,提出方案:“若能立即还清本金,利息便不再追究。”
待双方情绪稳定、冷静下来后,法官适时提出折中方案:“借款人分两期偿还本金,若能按期偿还,则出借人放弃利息;若未能按期偿还,则借款人需支付相应利息。”双方听闻此方案,纷纷点头同意。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之际,调解室内满是温馨与和谐。
人民法庭像一座桥梁,连接着法律与民生,让村民们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体会到了法律的温度,更让一些邻里纠纷在黑龙江畔就地化解。下一步,萝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将法庭“搬”到群众需要的每一个地方,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