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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5-06 10:15:31


2025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三周年,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提升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全社会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责任意识,4月30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设宣传站9个,参与活动干警150余人,发放宣传单45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午9时30分,活动正式启动,鹤岗市中级人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力带领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行政执行办等部门干警在比优特时代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利用商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动画视频,干警累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安力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条款和典型案例,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绥滨县人民法院


4月30日,绥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高崇嵩带领全体刑庭干警,前往绥滨县人民广场、大世界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刑庭干警发放了宣传资料,并围绕立案宗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解读。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该法的群众知晓率,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萝北县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在全社会营造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凝聚全社会力量防范抵制有组织犯罪,4月30日上午萝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条线深入公园、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

东山区人民法院


4月30日,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天水湖公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了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题的宣传条幅,干警们针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干警们简洁明了且富有感染力的话语,吸引群众的注意力,使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相关内容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兴山区人民法院


4月30日,兴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兴山里商场门前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普法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法律范围及核心条款,引导群众识别“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手段,推动形成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向阳区人民法院


4月30日,向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继东带领干警在市北山公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让城市更安宁、群众更快乐。

工农区人民法院


4月30日,工农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新世纪广场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摆放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提供法律知识解答等多种方式,向过往行人系统性地介绍反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其中。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次,为平安鹤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南山区人民法院


4月30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连宇带领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五指山公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干警们在五指山公园门前设立“普法驿站”,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吸引群众参与。干警针对“暴力催收”“套路贷”等热点问题,结合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进行专业解答,帮助群众掌握识别犯罪话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兴安区人民法院


4月30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兴安区转盘道广场,开展“全民共防黑恶势力,让法律法规入人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零距离”互动、“沉浸式”普法织密基层法治防护网。活动现场,干警们化身“普法摊主”,在广场人流密集处“支摊设点”,悬挂横幅,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吸引群众驻足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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