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充分展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之际,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开放日”、座谈会、普法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现“无袍法官”的履职风采。
绥滨县人民法院

4月27日,绥滨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对陪审员在家事纠纷、邻里矛盾等案件中发挥的“调解员”“普法员”角色表示感谢。与会人民陪审员也结合各自参与陪审的经历交流了心得和感受,大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业务能力,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陪审员。
东山区人民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之际,东山区人民法院为辖区人民陪审员送去感谢信。信中说道,在司法实践的舞台上,人民陪审员犹如一座坚实的桥梁,一头连接着庄严的法律条文,一头系着当事人的复杂情感。你们用接地气的话语释法说理,将情与法巧妙编织,化解当事人的心结,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你们是法治的播种者,把审判中积累的法律智慧和司法经验,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让法治的种子在社会的土壤中生根发芽。
兴山区人民法院


4月27日上午,兴山区人民法院在兴山区沟北街道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兴山区人民法院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传单、解答咨询等方式,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权利义务等内容,使群众充分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
向阳区人民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之际,向阳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七周年“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居民、社区工作者、企事业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及人民陪审员共计12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见证“人民陪审员”的履职风采。优秀陪审员代表讲述参审故事,分享“即陪又审”的实践心得。
工农区人民法院


4月26日,工农区人民法院同陪审员代表展开座谈。院领导表示,陪审员参与审理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审判法官共同阅卷、参与庭审、合议案件,有力的促进了案件的公正办理。陪审员代表表示:在参与陪审工作过程中,看到了法律职业者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法官们严谨的审判作风、律师们精彩的辩论技巧,都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官们的专业表现不仅令人敬佩,更激励着大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完成陪审任务。
南山区人民法院


4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之际,南山区人民法院邀请40名人民陪审员代表走进法院参加公众开放日、人民陪审员培训、座谈等活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人民陪审员先后参观了潘英华工作室、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接待室等场所,深入了解法院各部门职能,对法院审判流程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参观结束后,南山区人民法院又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会,立案庭三级法官徐宏亮为人民陪审员讲解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权利义务、调解技巧等内容,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七年来,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监督司法审判、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法的贯彻实施,持续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让司法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为民,你我同行!
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颁布实施七周年
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