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聚焦提升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群众诉讼时间成本,结合辖区实际工作情况,创新推出“三细、四简、五跟进”工作法,有效提升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实现案件处理方式多样化和司法高效化。
细化“三个动作”,保障简易程序适用质量

一是细化案件筛选,选好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案件流转到法院立案庭后,由刑事审判团队专项组先行审查材料、确定适用程序,准确分流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类,对危险驾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财等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书面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后,以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二是细化案件审查,把好简易程序证据关口。讯问犯罪嫌疑人前依据案情制定详细讯问提纲,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视听资料、证人证词等,严格审查供述笔录和相关证据,针对可能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做好审前社会调查。三是细化庭前环节,做好简易程序庭前准备。与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沟通协调,对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建议检察机关在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告知相关规定,引导被告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3年以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数量3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4.12%。
简化“四个程序”,提升简易程序适用效率

一是简化庭前证据交换。与区人民检察院协作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法官经与检察官沟通并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可不单独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而在庭审中直接出示各方证据,审判流程得到简化,审判效率显著提高。二是简化庭审调查环节。庭审时,对公诉部门提交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部分宣读起诉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简要讯问犯罪事实后迅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通过此方式,平均庭审时长从原来的1小时缩短为现在的20分钟。三是简化法庭辩论程序。对简易案件中罪名不存在争议、只对量刑情节存在争议的,简化讯问环节,公诉人可事先书面或当庭提交量刑建议,对量刑事实、证据进行阐述和辩论。四是简化案件审判时限。与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大力压缩案件审判周期,尽量做到当庭宣判,将案件审判时限控制在10天内,审判时间大幅缩短,群众诉讼时间有效降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公正,从庭审大门走出去的当事人都说:“咱们这个简易程序适用得好啊,真是方便了俺们老百姓。”
配套“五个跟进”,推动简易程序高效运用

一是制度跟进,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为了提升审判质效,制定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制度,制发《兴山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细则》,确保审判工作规范运行。二是人员跟进,打造“122”办案模式。由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组建1个“刑事审判团队”。一个“2”是“两个批量式”,由区人民检察院实施“批量式起诉”,实现简案“批量式办理”。另一个“2”是全面施行简化庭审、简化文书“两个简化”工作措施。三是管理跟进,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严格简易程序转换审批,对确需转普通程序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填写程序转化申请表,由团队法官报综合审判庭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核,并报审管办备案。四是协调跟进,统一思想认识。根据案情和适用简易程序依据,做好律师和当事人观念引导。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被告人说明适用简易程序的益处,引导被告人选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五是考核跟进,注重督导评价。签订《刑事审判工作质效责任状》,制定《员额法官审判质效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审判绩效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对简易程序适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从而推动简易程序高效运用,工作效能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