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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16 09:03:56


春风和煦,法润民心。4月14日、15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走进社区、广场、政府机关,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向百姓普及《国家安全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15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政府办公大楼,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身着制服,在一楼大厅利用上班高峰期支起宣传“小摊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进入楼内的机关干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册和测试题,通过实际行动守护国家安全。

绥滨县人民法院

为增强民众国家安全意识,绥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行动,组织庭内干警走进人民广场、大世界商厦等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宣传单,并向围观群众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东山区人民法院

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东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身着制服走进公园广场,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单,宣讲危害国家安全的常见行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等知识点,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使“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兴山区人民法院

4月15日,兴山区人民法院走进辖区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地生根。活动现场,干警悬挂条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详细讲解国家安全知识,并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争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好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破坏、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向阳区人民法院

15日上午,向阳区人民法院在振兴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普法资料,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推动国家安全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工农区人民法院

工农区人民法院与工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以“携手共筑国家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两院干警通过在天水湖公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度高。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增强了自身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南山区人民法院

4月15日上午,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五指山公园,开展“增强安全意识 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南山区人民法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就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做了举例说明。活动现场共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余次,发放宣传单150余份。

兴安区人民法院

4月14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在滨河南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方式,强调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紧密相连,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维护国家安全,你我皆是参与人。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让维护国家安全和增强保密意识的观念深入人心,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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