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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兴山区人民法院荣获“黑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5-04-11 09:07:38


近日,在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年度省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名单中,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光荣上榜。全院干警齐头并进、攻坚破难、奋楫争先,在日复一日的坚守中,取得了“黑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的荣誉。

兴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凝心聚力,履职担当,以“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业务融合实施体系建设为抓手,促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依托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打造“心连心家事疏调工作室”,创建“巡回审判包”“一核多元”融合式解纷特色品牌,持续探索“私人定制”版司法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在全市首家“裁审衔接工作室”基础上,通过设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和“矿工法律服务站”等多个特色法官工作室,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多元解纷成效显著。积极落实院庭长阅核制,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把好案件“质量关”,力促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2024年,兴山区人民法院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案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文书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论文《在审理企业纠纷中,找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荣获第十九届“东北法治论坛”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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