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省法院“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工作部署要求,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近日,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恒宇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孙某的联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工作人员遂到其家中进行送达,了解到孙某因患病部分丧失自理能力,行动不便。
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同时也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庭。
一张沙发、几把椅子,虽然空间狭小,但庭审有序进行。庭审过程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自身因突然患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同意返还预付装修款,但现在经济困难,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双方争执不下,法官释法明理后,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庭审结束后,法官又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原告看到被告的身体情况,自愿延缓钱款的返还期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南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把“上门开庭”和“就地调解”相结合,将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贯穿到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