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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纪念是传承 最高的致敬是奋进

发布时间:2025-03-05 09:12:00


时代造就楷模,楷模引领时代。邹碧华、鲍卫忠、孙波、黄志丽四位“时代楷模”是全国各级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的优秀代表,也是我们身边最直接、最生动的学习榜样。我们要学习他们忠诚于党、初心不改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锐意进取、实干担当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从小事小节上修炼自己,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之中,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新业绩。本期,我们特邀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白云、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利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丽、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孙波,共同讲述时代楷模精神的传承发展。

孙波:生命不息,我办案不止

记者:孙庭长您好,您是同行敬佩的“活法典”,是少年法庭受人爱戴的“法官叔叔”,是当地百姓有口皆碑的“小包青天”,能给我们分享下您的经历么?

孙波:1994年,我怀着对法律的无限热爱,考入了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那一年我22岁。上班的第一天,我的父母对我说:“少说话,多干活,把活干好。”30年来,我一直秉承着这个教诲,执拗地追寻法律真谛,执拗地还原案件真相,执拗地寻求公平正义,放弃了节假日与家人的团聚,舍弃了亲朋好友相聚之欢,拒绝了形形色色的诱惑,承受了种种威胁恐吓,也忍受了肉体上的病痛和劳累,只为一句“把活干好”。

30年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我始终有着这样的情结:喜欢抽丝剥茧探寻事实的真相,喜欢披上法袍走上审判席的那一刻,喜欢听法槌落下那清脆声音背后的执着……这一切,让我感到很幸福、很快乐,让平凡的我体现了人生的价值。

记者:您身患重病,但仍多次资助贫困当事人,是什么样的精神支撑您不断前行的?

孙波:当我得知我患上尿毒症的时候,有过失落,有过绝望,也有过放弃,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手术失败后,我躺在病床上,反倒想得越来越明白:如果我的生命注定是短暂的,那我更要珍惜这短暂的人生,去实现我人生的最大价值,让我短暂的生命更加精彩。第二次手术后,我稍事休养,在亲友的担忧和不解中,执拗地返回审判岗位,一边透析一边坚持办案,在办案中找到了战胜病痛的那份快乐。不理解的人也许会质疑:“得了这样的病还上班,图的是啥?”30年了,我从没有在意过职位高低、薪酬多少,面对着多次生活环境的改善,个人广阔发展空间的机遇,我都淡然放弃,甘愿做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人民法官。

现在,我对生死都很看得开,还能图什么?人,不能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只是在珍惜我生命的价值,不管明天我还能活多久,我都要办好今天的案件。办完每一个案子,我都会反思当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待遇、判决是否做到了公平正义。这些年,无论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还是在当事人的威胁恐吓面前,我努力做到了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对得起自己的职业良知。

记者:法律的力量在于正义,法官的责任在于公正。在审判工作中,您是如何提升当事人司法公平正义获得感的?

孙波: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法院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要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根本立场,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出于对法院的信赖,因此,我们在作出裁判前都要带着对每一位群众的深厚感情,要有“如我在诉”意识,不仅采用科学的裁判方法,还从实质性化解纠纷和追求良好社会效果角度总体把握,既考虑审判的“上半篇”文章,也考虑判后的“下半篇”文章。自觉运用好自由裁量权寻求个案处理的最佳方案和治本良策,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在平时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我积极探求个案、类案成因和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仅要做好法院审判工作“分内事”,还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社会治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等手段发出预警,提出治本之策,为解决矛盾纠纷、防范潜在风险夯实基础。坚持用公正司法、公正裁判来引导全社会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用有温度的司法充分化解民间纠纷,形成情、理、法交融的良好风尚,努力追求审判执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真真切切把老百姓的诉求放在心里,无论何时,都把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放在第一位考虑,通过依法审判,在法律的框架内,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诉求得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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