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按照黑龙江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部署要求,2024年7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组织全市法院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本次反诈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八十余名干警在各自副院长、专委、庭长的带领下深入辖区社区、商超、广场等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大屏幕滚动播放反诈宣传标语、宣传视频、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答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辖区商户、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宣传,提醒其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谨防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干警们通过真实案例向群众讲解,一旦银行卡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等不法行为,最终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授人以渔”,通过讲解不法分子诈骗手段和伎俩,引导群众如何识破骗局,遇到电信诈骗如何应对,提醒广大群众不轻信可疑电话、短信,不透露个人信息、不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防止上当受骗,警惕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现场答疑1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电信诈骗惯用手法、圈套的辨别能力,帮助居民提高了防范诈骗意识,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中来,积极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鹤岗两级法院将认真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力争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成功开展,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