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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任职人员通过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24-07-18 09:52:28


2024年7月16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云峰、孙伟涛、伍辉,秘书长孙兴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长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文胜,市监委、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李金国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市中院拟任职人员李金国作了供职发言,相晓红、范玉胜、李庆贺作了书面供职。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中院提请的任免职议案。会上,李金国、相晓红、范玉胜、李庆贺与其他新任职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着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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