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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队”、“优秀司法警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24 11:44:34


    2013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扎实开展文化建设、技能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警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警务保障水平和法警队伍形象显著提升,打造出了一支“服务审判、忠诚可靠、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司法警察队伍,有力地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激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正能量,市法院决定:

    授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二大队、东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工农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3个单位,为“全市法院优秀警队”称号。

    授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龚启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任建霖、东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主任科员贾东彦、工农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田霆、南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郑雪峰、萝北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刘晓亮、兴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陈玉芳、兴安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郑学丽、向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赵剑锋、绥滨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任延青10名同志,为“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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