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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联调 田间地头架起“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4-06-19 11:30:47


引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鹤岗中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鹤岗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司法供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共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即“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走深走实。近日,萝北县人民法院名山人民法庭与相关单位密切衔接联动,在肇兴镇牵头组织召开了“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席会议,镇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部门能动履职形成共同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工作合力,并就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达成一致,成功地在田间地头架起了一座化解纠纷的“连心桥”,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方合力,共筑防线

会议中,参会人员就“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职责定位进行了明确,共同商讨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各单位均表示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在践行联动联调矛盾纠纷机制过程中开启 “法官+民警+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N”模式,为乡村综合治理撑起 “司法保护伞”,让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群众期盼的优质司法资源触手可及,共同筑牢合力解纷的坚固防线。


土地纠纷数载 联动联调一朝化解

李某、王某两家土地纠纷由来已久,积怨颇深,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无功而返。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纠纷,名山法庭携手多家单位将调解阵地前移到田间地头,不仅化解了持续数载的积怨矛盾,让两家重归于好,也展示了“四所一庭一中心”机制的实际效能。犹如雨后的一道绚丽的彩虹,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阳光的温暖,也让纠纷解决更加高效便捷。

李某与王某两家土地相邻,耕种过程中因界限不清而争执多年,期间村委会、派出所等各部门轮流上阵多次协商未果。由于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及地籍问题,这类纠纷往往难以单独通过家庭或村委会层面解决。为此,名山人民法庭联合属地派出所、司法所和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的调查与调解。因矛盾积怨多年,且双方都较为偏激。

“我家的地少了2根垄”

“今天不把地还回来,大家都别种!”

“凭什么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我家可没占你地!” 

本该和睦的邻里关系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降至冰点。

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帮助矛盾双方分析利害以及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后将要面临的法律问题,使双方都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诉前调解的优势。多年纷争只为地,让他三尺又何妨,经过“四所一庭一中心”多方单位共同调解,当事人认识到了只有相互谦让,邻里和谐,生活才能顺畅……在法庭干警的主持下,两家终于打开心结各退一步,矛盾最终得到化解。

成效显著 社会和谐

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的联动联调以及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现场调解......众多此类纠纷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化解了,土地纠纷平息了,乡村的和谐氛围也变的更加浓厚。群众对这种工作模式纷纷点赞,称这是真正为他们着想、为他们办实事的好举措。同时,这种模式也为其他所辖区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亮点。

下一步,名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 联动联调优势,定期与相关单位交流探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思路,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在田间地头架起更多 “连心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基层社会的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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