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6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中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明确整改任务分工,有力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形成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全程抓、抓到底;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承担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积极履责,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全员全系统整改,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狠抓督导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巡察期间,院党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边巡边改。巡察反馈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要求并加强督导落实。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案,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40项整改任务,均已启动整改,正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
1.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点内容,各党支部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学等灵活方式,交流学习体会,凝聚思想共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置于首要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逢会必讲、逢会必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切实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三是细化完善《2023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内容开展专题研学,进一步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聚力打造特色党支部,叫响“五(吾)心向党”党建品牌,筑牢“党旗红·法徽红”党建阵地,两部党建微视频在市第十四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中获奖。
2.落实普法责任,筑牢法治根基。一是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修改完善普法工作计划,通过法律“七进”和线上普法宣传,全面营造学法崇法浓厚氛围。依托“一网双微”发布信息3778篇,微信传播力排名位居全省法院微信榜单前三位,市中院“天平账号”进入最高院“天平阳光”榜单前50名。主动融入新媒体时代,加强法治宣传引领,1部微视频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1部微电影被央视频“社会与法”栏目播出,2部普法短视频获评“龙江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微动漫、短视频创作大赛最具人气作品。二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大力推行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主动将法庭搬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教育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三是大力宣传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务实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全流程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长安》杂志、《黑龙江日报》等国家和省级媒体刊发报道。
3.坚持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一是优化电子卷宗系统,加强上诉案件移送流程的监督管理,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缩短5.3天。将执行工作向审判延伸,加强执行部门与业务庭室的沟通联系,确保涉财产刑案件及时移送。二是加强劳动争议类案件化解力度,联合市相关部门召开裁审衔接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裁审衔接相关问题,促进劳动争议类纠纷有效化解。加强对下指导,定期开展法律适用问题专题研讨,统一裁判标准,实现同案同判。三是制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联动解纷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同全市各行政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有机衔接,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前端化解、诉前化解。四是在智慧审判系统中嵌入“文书纠错”软件,全面提高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制定《法官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将裁判文书制作和卷宗整理纳入考评内容,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1篇裁判文书、2个庭审在全省法院评选中获奖;23篇裁判文书、10个庭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
4.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执行效能。一是加强执行案件跟踪管理,建立清单台账,明确结案时间,细化推进措施,加快推进执行纠纷化解。对于被执行人财产处于评估、公告、拍卖期间的案件,加快工作进度,提升执行质效。二是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优势,加强重要流程节点的动态监控,跟踪做好预警提示工作。建立执行人员绩效考核与节点流转衔接机制,将流程节点超期、预警未予处置等情形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规范、促提升。三是加强对执行案款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款管理办法》和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机制,对临近发放期限的款项,及时预警督办,确保案款及时发放。
(二)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5.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制定《中共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召开2023年度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院领导讲授专题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法纪、廉洁自律。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对两级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加强对基层法院“一把手”、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和队伍“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抓好源头预防。
6.强化纪律意识,明确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组织财务人员、政工人员加强财经政策、财务纪律方面的学习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差旅费补助报销工作的审核把关,及时按规定处理报销票据,严禁违规变相发放津贴补贴,严防发生跨年度核销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7.完善制度机制,提升管理质效。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并确保行车安全。强化对财务及政府采购专员的管理和培训,准确掌握政府采购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二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定期核实往来账款挂账情况,严格按照来源进行上缴或使用。三是加强报销审核力度,严格履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确保每一笔报销都符合制度规定。
8.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司法作风。一是制发《鹤岗中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工作细则(修订版)》,规范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听工作,及时接听并耐心解答当事人咨询的问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二是全面加强考勤管理,压实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将考核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以考核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情况,每月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真正做到“有问必录”。
(三)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9.院领导带头办案,发挥“头雁”示范作用。一是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严格按照比例、数量、类型要求办理好所分配的案件,切实发挥好自身示范表率和带头引领作用。二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谈心谈话环节梳理出的问题,认真作个人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要求抓好问题整改。三是认真学习贯彻班子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优化班子结构,补强班子人员,重新优化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凝聚班子合力。
10.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一是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培养、选拔干部,一批求真务实、踏实干事、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梳理档案中的材料,及时将试用期转正、岗位调整和新选任干部的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新增材料分类归档,干部档案更加规范。三是加强对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培养锻炼,建立完善《干部挂职锻炼机制》《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法官助理和初任法官到基层法院挂任员额法官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努力培养复合型、业务型、创新型法律人才,为审判队伍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后备力量。
11.压实党建责任,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一是抓牢抓实政治建设,持续推进“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施体系,深入开展“如我在诉”“追求极致”大讨论,不断强化“如我在诉”“如我在办”意识,引导干警以强烈的责任感积极寻求矛盾化解的最佳方案。二是印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委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支部活动,确保“三会一课”相关记录规范齐全。三是建强支部战斗堡垒,重新调整设立机关党支部,构建“党组领导、支部带动、党员树优”党建工作格局和“办案组+党小组”“法官+党员”红色战斗堡垒模式,进一步提升队伍攻坚克难能力。
(四)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要求
12.强化政治素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举办全市法院“理论大讲堂”,邀请党校老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工作进行集中专题辅导。扎实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组织干警通读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学习资料,法院队伍理论武装得到持续加强。二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常态化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精准制发司法建议,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13.优化机构设置,严格履行退费程序。一是依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撤销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现有人员充实到审判部门、执行部门、综合部门锻炼,补强其他部门力量不足短板,多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根据法官提供的当事人申请退费材料,依法依程序及时为当事人办理好每一笔退费。
三、抓好后续工作,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慎终如始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市中院党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研究整改事项,解决整改难题,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有明确时限、尚未完成的任务,强化督查督办,尽快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和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狠抓巡察整改,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党建队建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履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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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