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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任职人员通过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24-05-30 08:28:55


2024年5月28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宫运生、李云峰、孙伟涛、伍辉、李玉龙,秘书长孙兴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长友,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林洪彬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市中院拟任职人员林洪彬、孙波、白梅作了供职发言。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中院提请的任免职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国向新任职干部表示祝贺并颁发任命书。

会上,林洪彬、孙波、白梅与其他新任职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的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脚踏实地履行职责,时刻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审判事业,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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