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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开展

发布时间:2014-02-21 09:37:20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鹤岗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热潮,以实际行动学先进、做表率,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开展。

    一是周密部署,上下联动。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基层法院及中院机关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限及要求。同时,派出4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基层法院进行指导,保证学习效果。二是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中院机关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干警以集中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进行,共有120余名干警参加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0余篇,形成部门学习记录20份,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工农区法院组织干警上网观看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视频,通过直观形象的学习方式使干警深受教育;兴山区法院组织干警学习《于海河日志选编》,用楷模的经典语录与干警共勉;萝北县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并在学习完毕后组织新任职法官进行法官宣誓,给新任法官们上了特殊的第一课。三是活化载体,成效显著。两级法院通过开展向于海河同志学习活动,广大干警深受教育,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向于海河同志学习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向于海河同志学习同加强自身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坚决杜绝“四风”,努力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把向于海河同志学习同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稳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幸福鹤岗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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