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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 | 情法并举高效执结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3 08:27:11


“谢谢你,常法官,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困扰了我很长时间,这下终于解决了!”

近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常宏轩的尽心调解下,以“法”解决双方纠纷,以“情”打开双方心结,一起抚养费纠纷得以化解。

案情回顾

今年4月份,未成年人霍某某的母亲杨某到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法官哭诉离婚后生活拮据,孩子就学困难,要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孩子父亲霍某给付霍某某抚养费。

在执前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霍某某的母亲杨某与其父霍某因矛盾积深,感情破裂,婚姻无法延续,双方离婚。离婚后霍某某由杨某抚养,因杨某的情绪对孩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导致孩子对霍某有所不满,间接导致霍某对孩子也产生了心理隔阂,不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

执行法官常宏轩从关爱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多次对霍某进行释法析理,告知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同时从骨肉亲情方面劝说霍某履行义务。又与霍某某及其母亲沟通,从亲情到法理进行劝说,帮助重新修复父女之情。经过几次细致耐心的调解,终于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心中的隔阂,让父女亲情得以延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

虽然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但离婚后的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仅仅是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抚养费案件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用法律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既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让涉民生案件执行突显出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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