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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 鹤岗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1 09:05:36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加强对黑恶犯罪的打击震慑,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扫黑除恶斗争成绩战果,形成浓厚法治氛围。5月10日,按照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鹤岗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在两县六区设分会场,参与活动干警80余人,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午10点,活动正式启动,市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姚梦宇带领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综合保障中心、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等部门干警在比优特时代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和商场大屏幕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向群众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法院干警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条款和典型案例,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主动抵制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和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浓厚氛围。活动期间,姚梦宇还带领干警深入市区内六个基层法院活动现场进行指导。

绥滨县法院干警,前往大世界商场等公共场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提高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识别能力。

萝北县法院干警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引导群众深刻认识有组织犯罪的危害性,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

东山区法院干警在天水湖公园为游园群众发放宣传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就群众关心的当前热点问题,从法律层面给予解答。

兴山区法院干警走进兴山里购物广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等形式为百姓们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向阳区法院干警在北山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鹤岗做出贡献。

工农区法院干警在新世纪广场摆设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有组织犯罪的危害,引导大家远离有组织犯罪。

南山区法院干警在五指山公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让有组织犯罪无处遁形!

兴安区法院干警在人民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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