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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春耕、促生产、保丰收 | 蔬园人民法庭积极推进“无诉讼村”创建工作,助推基层诉源治理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4-05-11 09:02:09


为推进农村地区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护辖区的安全稳定,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蔬园人民法庭利用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契机,积极推进“无诉讼村”创建工作,助推基层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在学深悟透省、市法院“无诉讼村创建”活动方案的前提下,蔬园人民法庭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辖区各村、屯,通过送法入村、巡回办案、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创建“无诉讼村”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获取人民群众的支持,为“无诉讼村”创建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做好中期实施工作

 蔬园人民法庭本着“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与当地乡政府对接“无诉讼村”创建工作,并在乡政府协助下,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到辖区村民委员会召开“无诉讼村”创建座谈会,虚心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制度机制,力求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同时在各辖区村民委员会开展“无诉讼村”创建挂牌工作,其中,更新村和胜源村被确定为“无诉讼村”创建示范点,蔬园人民法庭与两村相关人员开展座谈会,签订“无诉讼村”共建协议,指导“四员合一”人员开展调解工作,落实创建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做好后期助推工作

蔬园人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积极融入基层诉源治理工作体系,通过“无诉讼村”创建工作,与“四员合一”人员形成强强联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成讼”,通过“无诉讼村”创建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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