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能力作风建设︱人勤春来早 司法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4-05-06 09:07:02


土地是农民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在春耕生产关键时节,土地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则会延误农时。4月29日,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鹤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秋带领法官们深入绥滨县下辖农村对涉农案件进行调解,并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助农护春耕”普法宣传活动,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当前正值我市备春耕的关键时节,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化解迫在眉睫。面对多起涉农纠纷经主审法官调解未果的情况,李艳秋副院长带队前往发生争议的绥滨县和春村,亲自挂帅实地化解纠纷。出发前,李艳秋同志认真了解纠纷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抵达现场后与双方耐心沟通、协商,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切入点,精准剖析矛盾分歧,分清责任、释法说理。经过情、理、法的恰当诠释,成功调解了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其中两起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另一起涉及“抢种”的土地承包纠纷,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当事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撤回起诉,三起纠纷均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帮助农户解决了烦心事,使他们能够安心投入春耕生产。

随后,李艳秋一行还走进田间地头,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亲切询问农民朋友播种面积、作物类型及种子、化肥的农资购买价格和质量等情况,根据农民们的所需所盼,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普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农资买卖等涉农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大家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引导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春耕生产安全有序。

助农护农的司法实践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也将不断深化、扩展、向前推移。下一步,鹤岗中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顺应农时、服务农事,加大涉农案件审理力度,科学精准普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春耕生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