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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丨院领导开庭力促行政诉讼庭审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4-04-29 11:04:48



“嘭!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4月24日,随着法槌敲击声响起,鹤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五十分钟的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围绕被诉行政行为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法规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全面审查。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请及理由,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年初以来,鹤岗中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专项攻坚行动”相关部署要求,制定了《行政一审诉讼案件庭审标准(试行)》,并积极推行院领导带头开示范庭活动,进一步促推行政诉讼庭审规范化。此次庭审邀请了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旁听,并为参加旁听人员制发了案情提示和该案所涉相关法律规定的书面提示说明。

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合议庭在庭审过程中专业细致的业务能力给予肯定,并表示作为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时,将确保合法合理、程序正当、权责统一,坚决服从和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法律权威。参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旁听庭审不仅对行政诉讼程序有了深入地了解,更是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下一步,鹤岗中院将认真落实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专项攻坚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工作协调联动,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取得实效,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为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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