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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为“无袍法官”充电蓄能

发布时间:2024-04-24 11:22: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六周年之际,为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民陪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4月17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会,57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向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明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立法历程和重要意义,讲解了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庭审礼仪、保守审判秘密等方面内容,有效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理论基础。

培训会上,大家重温了人民陪审员就职誓言,切实增加人民陪审员责任感、使命感。

会后,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加强法律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维护公平公正,树立廉洁表率,维护人民陪审员良好形象,遵守好、履行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更好的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身力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是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制定一部专门的人民陪审员法,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作用的客观需要,对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老百姓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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