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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鹤岗市司法局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4-22 08:34:19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4月18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鹤岗市司法局就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会商座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旭参加会议。

与会双方立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各自职能定位,就司法鉴定沟通协作、信息共享、评价运用、出庭作证、执业监管等方面工作开展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双方联合制发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鹤岗市司法局关于司法鉴定工作协作会商的意见》,以灵活务实的联动机制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会议要求,要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使用以及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合力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要推动信息共享。市中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鉴定工作评价反馈、鉴定意见书的采信、超期鉴定、虚假错误鉴定以及鉴定人出庭等情况及时反馈至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将鉴定机构能力评估、认证认可、表彰奖励、教育培训、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处分等信息及时推送人民法院。要共促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诉前“调解+鉴定”双轨并行,提高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预判,增加诉前调解可能性,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快速、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会后,市中院、市司法局与会人员一同走访了鹤岗市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在信息共享、资质审查、违规通报、联合惩处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着力推动诉讼审理监督与行政管理监督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长效常治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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